“负面信息压制”不合法,网络推广也可取缔了
发布时间:2021-09-15 14:49
    最近上海法院通报了一则判决,一家公司找另外一家公司进行负面信息压制业务,两家产生了经济纠纷,法院判决这个业务不合法,费用恐怕要全部退回,进行负面压制的公司可能还面临工商处罚等等!
 
      “负面信息压制”不合法,网络推广也可取缔了!
 
    本案的原告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,为客户提供百度、知乎等平台的内容优化服务。2020年11月,按照其中一家客户的要求,文化传播公司找到了本案被告,一家信息科技公司,并与其签订了一份合同。其中约定,通过好评前置、差评后置等手段,“对涉及某品牌指定关键词搜索引擎优化,实现百度前5页无明显负面内容”“负面压制期为30天”。
 
     一个月后,文化传播公司在验收时发现,百度前5页仍有2条负面信息,于是认为被告违约,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4.85万元,并赔偿违约金。被告则认为,自己已经采用多种手段消除了多条负面信息,剩下的2条负面信息并不起眼,不是合同约定的“明显负面内容”,不同意退钱。双方不欢而散,最终闹上法庭。
 
    小编也是做过seo的,以前也接到过咨询类似的业务,但是因为种种原因,没有进行操作,这种业务鉴于擦边球之间,也不能说不合法吧,又不是给人删除负面,人家公司可以只要求发布正面信息,保证排名在前5页即可,绝口不提负面信息的事情就可以,这属于正常的软文新闻推广吧,大家各凭本事优化,依据合同来执行,法院不能动不动就干预这个不合法,那个不合法的,这怎么让网络公司正常运营,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。
 
    可以想象,按照这种逻辑,在搜索引擎新闻排序中,反正人为的操作这个排名就是不合法的,如同单不是可以影响淘宝排名一样,那做任何的推广也是不合法一样,任何品牌就应该让它自生自灭,原来怎么样就怎么样,那凭什么搜索引擎给出的排名就是合法的,它的计算规则明显是偏向自家产品的,这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秩序,法院怎么不判决百度等搜索引擎不合法,然后让搜索引擎以此获得的收入为非法收入,无偿充公,赔偿被搜索引擎恶意排名后面企业。
 
    反正现在做推广生存空间也没多少了,中小企业想要逆袭越来越不可能了,当然中小站长想要依靠互联网逆袭的机会也是越来越渺茫了,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生意经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完善之后,就没有个人网民的事了。